(停車場數千輛報廢摩托車等待銷毀。)
  紅網湘潭站10月20日訊(湘潭日報記者 陳鋼)10月16日,湘潭交警部門在市財政局的監督下,對停放在高新區馬家河停車場的近3000台報廢車輛進行集中銷毀。
  據交警介紹,這次銷毀的車輛包括2592台兩輪摩托車、34台三輪摩托車,以及44台校車和麵包車。這些車輛都是去年6月至12月期間,交警部門在數次專項整治中查扣的無牌車、拼裝車、套牌車和走私車,還有檢測不合格或達到了報廢年限的車輛。“有些無牌無證的車輛,無法追溯到源頭,也無法找到原車主,不排除是盜搶車輛的可能。”
  為何銷毀的兩輪摩托車如此之多?交警解釋,除了一些涉嫌盜搶或達到報廢年限以外,主要原因是很多摩托車車主認為罰款金額超過了車輛本身的價值,繳納罰款後來領車太不划算。根據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等相關規定,摩托車屬於機動車管理範疇,無證駕駛、酒後駕駛、駕駛無牌無證車輛、無保險上路等,都是處罰金額和記分幅度比較重的違法行為,如果當事人同時有幾樣嚴重違法行為,那麼被罰款的金額很可能就會超過千元。假如當事人連續多年未參加年檢或購買保險,那麼僅滯納金累計起來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。
  根據相關規定,逾期不來接受處理,並且經公告3個月後仍不來接受處理的,交警部門有權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。而交警部門的處理方式,就是經市財政部門批准後,將這些車輛進入報廢程序,進行統一銷毀。據瞭解,進入報廢程序的車輛,在停車場能確保完全拆解,汽車的發動機、變速器、前橋、後橋、車架將徹底報廢,決不再流入市場。車輛拆解後的金屬部分,將由金屬回收企業或煉鋼企業整體回收。  (原標題:湘潭3000台報廢車輛被集中銷毀(圖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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