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11月9日訊(郭暢達 鄒志斌 卿媛霞 李文峰)定規矩,讓制度說話;勤檢查,讓數字說話;常公開,讓群眾說話。攸縣嚴控“三公”經費支出,今年1至10月,全縣“三公”經費實際支出5132萬元,同比減少近2000萬元。
  為嚴控公款消費,攸縣對單位辦公費、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、公務接待費、差旅費等6項公用經費實行年度限額制,對大額辦公設備購置、房屋修繕、因公外出學習考察等特定事項實行特批准支制。並出台了6條禁令,即嚴禁在公務接待中提供香煙、高檔酒水和高檔菜餚等,並明確規定單瓶價格400元以上的白酒、200元以上的葡萄酒為“高檔酒水”,用珍貴食材製作的菜餚以及單份價格150元以上的菜餚為“高檔菜餚”,一律不予報賬列支。從7月起,在所有縣直單位推行公務卡結算,嚴禁簽單掛賬。
  攸縣還由縣增收節支辦牽頭,整合縣紀檢、監察、財政、審計和機關事務管理局等單位力量,對全縣各單位公用經費支出執行情況實行“一季一檢查,一季一排名,一季一通報”。對履職不到位、內部管理混亂、公用經費支出超支嚴重的單位“一把手”進行約談;對弄虛作假或因失職、瀆職造成嚴重影響的,追究單位負責人和經辦人責任。今年來,已收繳各類違規發放資金61萬元,約談單位“一把手”13人次。同時,從今年5月起在全縣推行公用經費定期公開制,按季將本單位公用經費支出情況在幹部職工大會上通報,併在單位公示欄公開。  (原標題:攸縣 6條禁令“砍”向公款消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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